1.嘉定区新入驻企业(租赁厂房)准入评审表。(复印件7份)
2.投资方《名称核准单》复印件;若投资方是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。(复印件7份)
3.投资方是个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。(复印件7份)
4.《租赁合同》复印件。(复印件7份)
5.出租方产权证复印件;若是村自行建造厂房无房产证的需提供《房屋质量检测报告》。(复印件7份)
6.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》复印件。(复印件7份)
7.嘉定工业区新入住企业(租赁厂房)送审表。(原件1份)
8.与嘉定工业区叶城环境卫生管理所签订的排污《协议书》。(原件1份)
9.《承诺书》出租方盖公章、承租方全体股东签字。(原件1份)
10.若提供的是《房屋质量检测报告》,需提供《自行建造厂房利用审核意见表》。(原件2份)
11.出租厂房(附属场所)安全生产管理协议。(复印件7份)
12.出租方营业执照复印件。(复印件7份)
13.出租方排污许可证。(复印件7份)
以上1.7.8.9.11项资料到本公司领取。其余资料需企业自行准备。
租赁厂房所需材料:
1.投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
2.银行资信证明
3.出租方产权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
4.嘉定区新入驻企业准入评审申报表(一式二份)
5.项目设立申请报告
6.其他能证明企业产品品牌,信誉,技术等相关文件的复印件
7.其他相关材料
注:项目建设要涉及到环保审批的,要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。 |